本招标项目为技术服务项目(陕西、山西、河南区域),招标人为陕西长安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陕西长安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技术服务项目(陕西、山西、河南区域)
2.2招标编号:0866-
2.3 项目概述:陕西长安电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陕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新能源运营、电厂技术服务、电厂检修运维等业务,本次主要对电厂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4 招标范围:陕煤电力运城有限公司#1、#2号机组,陕煤电力略阳有限公司#1、#2号机组,陕煤电力信阳有限公司#1、#2、#3、#4号机组,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闭环管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2.5 项目地点:陕煤电力运城有限公司、陕煤电力略阳有限公司、陕煤电力信阳有限公司。
2.6 服务期限:2024年9月至2026年12月。
2.7 服务标准:按照《电力技术监督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审计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以上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及以上资质。
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具有3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整体技术服务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者(提供业主方相关证明材料),只从事过单一专业和单项技术服务或试验的,不能作为个人业绩支撑性材料。
3.5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具有至少1个3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整体技术服务业绩(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只承担过单一专业及单项技术服务或试验的,不能作为企业业绩支撑材料。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6.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6.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8:00时至2024年8月12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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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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