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服务(二标段)
预算金额(万元):10
最高限价(万元):10
采购需求:对德宏州人民医院智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全部建设服务内容开展监理服务工作,以及涉及在项目建设服务全过程中的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文明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档案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和承担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归档、竣工结算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全部完成之日止。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采购人提供及时、优质的监理咨询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扫描件)
3.2财务状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列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
(1)提供2022-2023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或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提供缴税所属时间为2023年度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银行电子缴税凭证/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成立至今不足1个月、3个月、几个月(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提供相应说明)
3.4提供缴费所属时间为2023年度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银行电子缴费凭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至今不足1个月、3个月、几个月(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或提供相应说明)
3.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投标人未被列入(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境外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8-5 至2024-8-12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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