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
项目名称: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妇科手术检查器械包、LED辅助照明灯、脑外科手术器械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3.50万元,妇科手术检查器械包(2.00万元)、LED辅助照明灯(0.50万元)、脑外科手术器械(1.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50万元,妇科手术检查器械包(2.00万元)、LED辅助照明灯(0.50万元)、脑外科手术器械(1.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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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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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ED冷光单孔手术灯等 |
5个 |
1.照度:≥12000 2.色温:3000±500K 3.电源电压:~220V/50Hz 等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4.1响应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
2.4.1.1须提供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
2.4.1.2或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4.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响应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响应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4.3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响应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响应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4.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是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
2.4.5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原厂生产,非OEM产品(需提供承诺函)。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3.1时间: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