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污水处理站及污水在线监测站日常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99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99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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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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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污水处理站及污水在线监测站日常运维项目 |
2.00 |
469920 |
年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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