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华能山东分公司管理部分单位供热系统运维采购标段四(德州热力)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德州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管理部分单位供热系统运维采购标段四(德州热力)。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
2.5 计划工期: 二年。
2.6 招标范围:华能德州热力有限公司所辖德州市南线集中供热系统、华能德州电厂两生活区(含热水)及厂前区供热(冷)的管网、换热站等设备设施(包括相关建(构)筑物)的运行操作、片区服务、热网监控、巡回检查、维护保养、检修消缺、应急抢修,检(抢)修涉及的土建拆还建,以及稽查和用户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以下资质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乙级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热网工程施工或维护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1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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