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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城市污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5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城市污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安市前锋区城市污水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前区发改项目〔2024〕1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前锋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请登录)

2.2项目概况:对城市北部、西部、东部等三个片区污水场站进行改造升级,处理总规模达到1.2万m/d,调整CASS 工艺为 AAO 工艺,并对配套管网及设备进行优化提升,建设智慧智能化系统;对城镇破损污水管网进行修复,改造管径为 DN400-1500 排污管网 55 公里。

2.3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日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报审,30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期限:交竣工验收合格止。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蓝图)、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及勘察审查报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其他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后期服务。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④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污水管网或污水场站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6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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