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度高投集团及下属公司限额以下地质勘测及外业见证等项目,项目业主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市高新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绍芯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乐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绍兴经济开发区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市高新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绍芯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乐居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绍兴经济开发区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越城区。
2.2招标估算价:单个项目服务费用100万元以下的高层沉降观测、基坑监测、基坑围护设计、地质勘测及外业见证项目。
2.3招标范围:2024-2025年度高投集团及下属公司限额以下在建高层沉降观测、基坑监测、基坑围护设计、地质勘测及外业见证项目,具体详见每个项目的施工图或项目内容。
2.4计划工期:1.在建高层沉降观测、基坑监测:与房建施工工期同步;2.基坑设计:中标后10天内必须完成方案设计;3.地质勘察:20日历天内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初勘报告,3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地勘报告。
2.5质量要求:出具的报告符合规范,满足施工、设计、图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
2.6标段划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3.2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投标人还须满足:
3.2.1符合浙建设【2012】50号文件要求。
3.2.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2.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有意向的单位可于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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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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