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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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丰台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4-TJNH-ZF146 项目名称###市宁河区丰台中学食堂委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市宁河区丰台中学食堂委托** 2.本项目所属行业 餐饮业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进场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网站、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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