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10
项目名称:浦东校区建筑水电计量及节能设备改造费项目
预算编号: 0024-00030049
预算金额(元): 2430000元(国库资金:243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4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东校区建筑水电计量及节能设备改造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公安学院拟实施的建筑水电计量及节能设备改造项目,需采用通用Modbus现场总线、基于TCP/IP的以太网有线通信、电力线载波、LoRa无线通信等契合实际需要的、融合型的物联网技术路线,来构建上海公安学院节能监管体系,实现教学楼、教职楼、学生公寓(7#/8#/9#/10#/11#/ 12#/ 13#/14#)分项计量设备能耗数据的高速采集、稳定传输、无缝对接、现场数据可视化,实现对上海公安学院的能源使用、能耗管理等进行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实现空调、照明能耗的示范性物联网节能监管等等,为上海公安学院后勤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应的技术平台,为上海公安学院的节能技术改造提供数据依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供应商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近三年(从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供应商须具备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信誉。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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