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屋顶防水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41636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玖拾万肆仟壹佰陆拾叁元陆角贰分(¥1904163.62元)
采购需求:
4号、9号、10号公寓楼屋顶防水和综合行政楼彩钢板屋顶,约7400平方米屋顶防水施工 ,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有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注:以上所称“在建工程”以省住建系统网站查询数据为准。
3.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14 13: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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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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