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明晨大厦公厕改造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明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鄞州区福明街道
2.2项目规模:明晨大厦公厕改造提升工程,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138号,地上611.05平方米,地下1790.8平方米
2.3招标控制价:1888856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装修、电气、智能化、给排水、消防水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服务
2.6标段划分:1个
2.7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08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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