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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天台安全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4-08-02 收藏项目



楼顶天台安全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  受 深圳市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卓美幼儿园 委托,就 “ 楼顶天台安全改造工程 ” 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交易方式实施 交易 ,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HAZXDL-2024-00008

项目名称:楼顶天台安全改造工程

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截止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14时00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式:评定分离

预算金额:553365.78(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并已在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备案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非法人组织,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①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②登记备案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③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或网站查询截图(注册查询网址:http://www.szzfcg.cn/home/1/indexca.jsp);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6)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的《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详见采购文件相应章节);

(7)投标人需根据实际填写“股东构成审查表”(详见采购文件相应章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企业类型均须为中小微型企业;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三、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18时00分

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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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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