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伊宁县村组道路新建项目——塔尔桥、布拉克三号桥等危桥改造项目由伊县发改字[2020]159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伊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车购税资金及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伊宁县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塔尔桥、布拉克三号桥等危桥改造项目(详细数据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2024年8月28日开工,2024年11月25日完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路线交叉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3.投标人资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8月2日10时00分至2024年8月6日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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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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