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剩余污泥转运服务单位采购已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大姚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采购编号:0701
2.2项目名称:大姚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剩余污泥转运服务单位采购
2.3项目概况:由大姚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运维的大姚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大姚县金碧镇阮屯村,污水处理规模为2万m³/d,服务范围为大姚县城区及规划建设区,现有约33km污水管网。
2.4磋商范围:在服务期内,接到采购人的污泥运输需求后,及时响应并将大姚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运输到大姚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输过程应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防止污泥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2.5采购预算:约23万元。
2.6实施地点:大姚县污水处理厂至大姚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2.7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州及环保部门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采购人制定的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完成污泥的贮存、运输、计量、检查以及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不得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2.8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在服务期限内,若成交人有违约行为或服务达不到采购人或相关部门标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2.10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0元/车,每车的运输净重不少于8.5吨。供应商报价金额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3其他要求:供应商具有完成本项目道路运输的相应作业机械、密闭货箱运输车辆等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为公司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原件扫描件,非自有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3.4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1)保证供应商针对污泥开展的运输相关工作满足国家、省、州及环保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2)负责污泥运输过程中一切程序手续的办理,包括并不限于跨地区长途转运污泥等等,确保合规合法运输;(3)若由于供应商未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上级行业部门监管要求开展工作,违规运输或造成二次污染的,所有的责任后果全权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5信誉要求:
(1)供应商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未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为准);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8月2日下午16时00分至 2024年8月9日下午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每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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