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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行政中心双电源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0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HXM-ZB-2411 项目名称:长安区行政中心双电源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安区行政中心双电源改造):合同包预算金额:1,577,********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463,********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建筑工程********(1)详见采购文件1,577,********,463,********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长安区行政中心双电源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长安区行政中心双电源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许可证》承装或承修类四(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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