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 已由 《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2018 ] 1451 号)、《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 2020 〕 150 号) 、 批准建设 , 以及关于 《国铁集团、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高铁连接线工程湖州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 2021〕335号) 的批复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竣工财务决算咨询及审核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述
2.1.1建设地点: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
2.1.2建设规模: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线路自上海虹桥(不含)至湖州(不含)段,正线163.8km。全线新设车站松江南站、练塘站、汾湖站、盛泽站、南浔站,代建湖州东站,利用既有车站2座(上海虹桥站、湖州站),共8座车站。主要设1个综合维修车间(盛泽综合维修车间)、2个维修工区(松江南综合维修工区、松江南普速工区);货场、客整所、机务折返段各1处(石湖荡货场、松江南客整所、机务折返段)。
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 高速铁路; 设计速度: 350km/h;正线数目:双线;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m(困难地段5500m);最大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 综合调度集中 。
2.1.3 本项目的计划总工期 : 项目批复建设工期 48 个月 ,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 本 次招标 的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全部完成时止。
2.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新建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 竣工 财务 决算咨询及审核工作 ( 含 代建湖杭铁 路 部分 、 通苏嘉甬 铁路同步 实施 部分 、 沪昆改线部分 ) 。
2. 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HSHCWJS 标 。
2. 4 主要工作内容
( 1 ) 梳理施工、监理、物资、检测、咨询服务类 等 合同,审核合同履约情况;
( 2 ) 组织清查审核在建工程、暂估转产入账、参建单位往来、剩余物资; ;
( 3 ) 审查未完工程、转出投资;
( 4 ) 审核财务账册,清理债权债务,做到工完账清;
( 5 ) 审核整个建设项目发生的工程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投资和其他投资等费用;
( 6 ) 出具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时间、投资支出、资金到位、工程概算执行情况、未完工程、征地拆迁、建设成本和财务况的结性文件;
( 7 ) 参与概算清理工作;
( 8 )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培训,指导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包括数量核对、价值分摊、转产入固、档案组卷等;
( 9 ) 对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进行审核指导,出具项目审核报告;
( 10 ) 做好与项目审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如协助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 协助做好该项目接受国家审计、财政评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接受上级审核时的相关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11 ) 参与对施工单位项目部资金预算审核、资金流向监管以及农民工支付的监督;
( 12 ) 参与对施工单位的专项检查;
( 13 ) 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如下: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的独立法人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递交投标文件前 5 年内) 完成过至少1项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或审核)工作。
( 3 ) 项目负责人 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或注册会计师或高级工程师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经济师资格 , 近五年内(递交投标文件前 5 年内) 从事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或审核)工作,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在本单位服务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项目合同终止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 4 )财务要求
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咨询服务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 “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 4)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年内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开具满足时间要求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自述规定时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5) 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 6) 被纳入国铁集团 “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 7) 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 C级整改期;
( 8) 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咨询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3. 4 投标人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 4 年 8 月 7 日至 202 4 年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时, 下午 14 时 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 , 购买 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2 00 元 ,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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