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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安阳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2 收藏项目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安阳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安阳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财
2、项目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安阳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最高限价:198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安财招标采购-2024-54-1 安阳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安阳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1980000 1980000 198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按有关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安阳市行政区域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实现与省生态环境厅联网。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开展城市及各类功能区昼、夜间达标率评价,按小时发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5.2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3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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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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