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平昌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审〔2024】1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昌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昌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审〔2024】1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昌县(镇龙镇、元山镇、岩口镇、邱家镇、青云镇、西兴镇、土垭镇、兰草镇、灵山镇、土兴镇、白衣镇、笔山镇、金宝街道、涵水镇、粉壁镇、大寨镇、板庙镇、响滩镇、望京镇、驷马镇、岳家镇、佛楼镇、泥龙镇、江口街道办事处、南天门管委员会、江口水乡管理局、澌岸镇、得胜镇、三十二梁镇、云台镇、涵水镇、粉壁镇、大寨镇、板庙镇、响滩镇共计30个乡镇建设点)。
2.2建设规模: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1650套(间),包括:宿舍型956套(间)、住宅型694套(间)。完善室内厨房、网络、收储等配套设施,增设室外文体活动、快递收取、充电设施等功能服务,完善室内外环境、管线、消防等基本功能改造等相关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45日历天,施工3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设计范围包括现场图文资料采集、数据核实、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配合及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等,施工范围包括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独立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③施工单位:需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3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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