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2024】3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法人###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县卓尼乡;********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924m²,包括新建法庭********²(含强弱电、给排水工程等)、原建筑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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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那曲市尼玛县卓尼乡中心乡镇人民法庭改扩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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