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某单位门卫整修改造工程
2、工程概况:在现有门卫的基础上,向东侧扩建约40平方米,设值班室、接待室、器材室和卫生间等功能房间,同时整修原门卫用房,完善水、电、暖等附属配套设施。
3、招标控制价:327840.63元。
4、采购范围:某单位门卫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至少完成1项造价3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4、项目经理为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具有符合要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担任项目经理至少完成1项造价3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10、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军队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之间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存在控股关系或相互参股的公司、企业高管交叉任职的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13、供应商须承诺以独立供应商的身份参与本工程的报价,未与军队单位存在司法、劳资等影响工程招标及建设的纠纷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未出借资质、未串通报价,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1.时间:2024年8月2日08时00分-2024年8月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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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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