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业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700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0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业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YCT2024-ZFCG-F618
(2)标的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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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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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业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
1项 |
170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服务;
(4)简要服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五座轿车、冷藏车及七座商务车用于采购人承检的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抽样业务及深圳市“一街道一快检车一快检室”运营服务业务。根据深圳市“一街道一快检车一快检室”任务要求,七座商务车需按要求改装,改装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改装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天,该项目为一招三年服务项目,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评估确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三年以此类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即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监狱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7.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6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8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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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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