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
项目名称:某部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选取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选取基础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施工单位,负责合同期内的零星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补漏、房屋修缮、地面维修、墙面维修、灯具维修更换、门窗维修更换、吊顶维修、管线检修、围墙维修、标线(标志)维修、护栏维修更换、道路维修、上下水设施维修更换、下水疏通、门锁维修等,具体以投标人实际产生的工程量为准。
(二)项目服务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市成华区、资阳市雁江区。
(三)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预算金额:约 95.00 万元
(五)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录入的入川信息材料。
(六)报价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相应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录入的入川信息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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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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