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B2
2、项目名称:溧水区晶桥镇原泰瑞地块风险管控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格文件(环评批复文件)或取得针对本项目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须具备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格)签订的处置协议。(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本次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6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服务费600元,下载后不退。
2、项目名称:溧水区晶桥镇原泰瑞地块风险管控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格文件(环评批复文件)或取得针对本项目与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须具备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格)签订的处置协议。(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2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本次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6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服务费600元,下载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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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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