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嵩县田湖镇西山环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4-410325-04-01-622252),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嵩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嵩县田湖镇西山环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4-410325-04-01-622252);
2、项目编号:嵩县工;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 ;
4、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嵩县田湖镇S322古城村古城大桥北段桥头处,向西经贾沟村、上湾村、河北村,折向南至黄门村后继续向西到达刘家庄村西南后折向东,至潘沟村北侧十字路口向东至崔园村到达项目终点。路线全长13.173千米,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5千米/小时,现状道路K0+000-K2+100段路基宽度为5.5米,路面宽度为4.5米,K2+100-K11+410段路基宽度为7.5米,路面宽度为6.5米,K11+284.5-K13+173.3路基宽度为7.0米,路面宽度为6.0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总面积84348平方米,乳化沥青稀浆封层总面积84348平方米,粘层总面积84348平方米,灌封胶33809米,抗裂贴总面积18672平方米,水泥凝土拉毛83932平方米,标线8985平方米;
5、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共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8843084.00元;
8、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9、工期:30日历天;
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若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缺陷责任期:1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4、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职务,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5、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以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定为 D 级(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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