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一期)(广西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白沙湾康养旅游项目)子项-滨海风景带配套建筑-渔家风情驿站海边道路施工工程
(二)项目编号:GXGL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业主单位:广西旅发防城港投资有限公司。
(六)代建单位(采购人):广西旅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七)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半岛白沙湾区域。
(八)建设规模:滨海风景带配套建筑-渔家风情驿站海边道路(预计总长约260米,路幅宽度均为6米)的路基、路面、挡墙、栏杆、水沟、车行道、新旧沥青路面衔接、路缘石、交通标志标线等施工工程。
(九)采购范围:渔家风情驿站配套管理用房海边道路(预计总长约260米,路幅宽度均为6米)的路基、路面、挡墙、栏杆、水沟、车行道、新旧沥青路面衔接、路缘石、交通标志标线施工,包含路基挖填方、不良地质处理、路基防护、机械碾压、路基修整、路面及交通标志标线施工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为准)。
(十)合同估算价:约92万元。
(十一)要求工期:自收到采购人开工指令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任务之日止3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3日。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依法能提供满足本次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二)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信用情况: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供应商、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3、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规定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23时59分止。
(二)费用:采购文件费人民币300元,缴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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