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预估采购5KW挂杆式一体化电源箱系统1300套,采购数量为预估,具体按实结算。采购预估不含税金额1236万元,税率13%,含税金额1396.68万元。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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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配置 |
预估数量(套) |
单价限价 (不含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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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KW室外一体化电源(箱式) |
100A电源、100AH铁锂电池、FSU、24芯ODF、分时下电、起租加电 |
1300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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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扩100AH电池包 |
选装配件 |
400 |
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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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地支撑挂件 |
选装配件 |
1000 |
200 |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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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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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名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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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名 |
40% |
1.3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本公告1.1,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交货期:在收到采购订单后15天内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本项目交货地点:四川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投标人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1)类似业绩范围:室外一体化电源箱、壁挂电源类销售业绩;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累计业绩金额以各合同项下开具的发票含税金额累计值为准,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投标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相互销售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3检测报告:投标产品须具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相关技术类参数应满足技术规范书2.1.5要求。
2.4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7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承诺函。
2.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方的:
a、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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