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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武安等3个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0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武安等3个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以鄂农发[2024] 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漳县农田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南漳县农田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请登录)
建设规模:南漳县武安等3个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面积为2.65万亩,其中新建1.3万亩,改造提升1.35万亩。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范围内:项目区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设计变更、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等,全套施工图纸及有关变更所涉及的工程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建设范围内所需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调试等以及应由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1个标段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勘测资质:工程勘测(工程测量)或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或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或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EPC总承包或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EPC总承包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施工总承包业绩,同时应提供:①中标通知书 ②合同协议书 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业绩均有效)。3.1.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满足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水利规划或土地规划或土地管理或城乡(市)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满足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施工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4)施工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拟派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其他管理人员(“五大员”)不得相互兼任。主要管理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1、3.1.6款规定。 ②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2、3.1.3、3.1.4、3.1.5款规定。③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三家(包含三家);④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⑤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勘测、设计单位须为同一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设计单位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施工单位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类似项目业绩修改为“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或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EPC总承包或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EPC总承包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施工总承包业绩。”(4)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商务评审企业业绩中类似业绩修改为“单项合同投资额(以合同或批复文件中的总投资为准)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或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EPC总承包或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EPC总承包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施工总承包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8月2日至 2024年8 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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