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GDL********项目名称:龙岗****局精神卫生领域社工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整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整采购需求:为提升全区精神卫生工作质量,结合目前龙岗区管理精神障碍患者情况以###市精神卫生工作要求,拟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继续购买精神卫生专职社工服务,用于开展龙岗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龙岗区精神卫生社工康复能力培训,###街道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街道残疾人职康中心)督导工作。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2.合同延期:服务期限原则上为3年,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可自合同签订日起最长延满3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每年度合同期结束后,经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个年度合同,最长可延期至满3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公司)授权两****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公司****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将通过“****网站、中****网(********)###市政****网(http://********/)****网(https://********)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包含“****网站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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