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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科教楼食堂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2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NAQ24C00148 采购执行编号:1064-241HDNA1415013
项目名称: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科教楼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56,000.00元
最高限价:4,956,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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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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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科教楼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
4,956,000.00元 |
1 |
批 |
为医院职工,来院实习、进修及规培的人员,以及为医院服务的第三方公司如:安保、后勤保洁等按规定供餐时间提供一日三餐(含节假日及加班用餐等)餐饮服务等服务,并保障食品安全。 |
最高限价总计:4,956,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中标人服务质量好且通过采购人考核,合同期满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年。中标人考核不达标等情况,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断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或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60%。投标人应满足以下1-3项条款中的任意一项:
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应将项目合同总份额的30%或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60%,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及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项目合同总份额的比例);
3.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应将项目合同总份额的18%或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投标人和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以及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项目合同总份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8月1日 至 2024年8月8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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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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