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单位法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2.草拟、审查和修改合同、律师函、声明、确认书等法律文件或法律文书;3.制定、修改、审查涉及劳动、其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4.就客户准备进行诉讼、仲裁的案件进行法律论证、策划;5.提供与甲方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法律信息;6.参加有关法律事务及商业事务的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法律文件;7.清理客户的债权债务,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8.就甲方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的事务,进行法律风险的预测与防范,提出法律意见与对策;9.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单位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10.根据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活动;11.根据委托,代理参加甲方重大复杂的非诉讼活动;12.根据委托,代理参加重大项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至 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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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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