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ZDL
2.项目名称:环境工程-离子色谱仪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贰万捌仟元整(¥1,728,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柒拾贰万捌仟元整(¥1,728,000.00)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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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项目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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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离子色谱仪 |
套 |
3 |
详见招标文件 |
6.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80天(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全部货物运抵、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正式交付用户使用所需的时间。
7. 本项目接受进口设备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8. 本项目接受进口设备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12日14: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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