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年宁江区伯都乡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664070元
竞争性磋商范围:2024年宁江区伯都乡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地点:宁江区伯都乡
计划工期: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3.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和完税证明材料及2024年任意一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参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磋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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