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华鹤-2024年8月CFB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安全预评价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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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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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鹤-2024年8月CFB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安全预评价服务 |
(华鹤-2024年8月CFB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安全预评价服务,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询价文件) |
(2024.08) |
(1)投标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应符合项目要求,其注册资本不应低于投标标的总额。 (2)公司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4)★自2021年6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预评价业绩项目的服务验收业绩,且均满足3.2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合同标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安全预评价报告。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合同标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安全预评价报告,均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方须具备有效的国家应急管理部承认,省厅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应包含《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9年第1号)中规定的第一类“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类业务评价资质。 (6)投标方需配备专职安全评价师任本次安全预评价师(一级安全评价师),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时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此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投标时需提供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
前述要求请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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