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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3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4ZC125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本项目按折扣报价,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延续性服务,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类);********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信用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注:以上详细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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