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度药品安全宣传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1(药品安全(新闻)宣传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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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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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6039900-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药品安全(新闻)宣传服务 |
1(项) |
否 |
2024年度药品安全(新闻)宣传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6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供应商应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报价响应)将被拒绝。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7-31 至 2024-08-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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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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