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9521.17元
采购人要求: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长思4学生公寓室内外暖气管道更换工程项目,1项,采购预算239521.17元,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长安校区长思4学生公寓室内外暖气管道进行更换改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包1(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长思4学生公寓室内外暖气管道更换工程项目_标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39521.1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9521.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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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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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工程 |
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长思4学生公寓室内外暖气管道更换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竞争性 磋商文件 |
239521.17 |
239521.17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长思4学生公寓室内外暖气管道更换工程项目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工程及配套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截止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3.4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无不良记录;
3.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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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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