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1,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 (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4)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7)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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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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