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排河人工湿地工程前期服务项目已由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以/ 黄发改审批(2023)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骅市南排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骅市南排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①建设地点:黄骅市南排河朱庄闸(国控入海断面)上游2.5km处(南岸)。②建设规模:主要建设潜流湿地42000㎡,建设表流湿地12500㎡,建设生物沉淀塘4500㎡,种植挺水植物180万株,种植沉水植物40万株。项目建成后,人工湿地日处理水量为 20000m³/d。③服务期限:20天完成全部工作。④中标方必须配合甲方对设计及勘察、测绘等成果经专家论证通过。(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测绘、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资质甲级。工程勘察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测绘资质: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3.2.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3.2.3测绘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注册证书;3.2.4工程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3.2.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2.6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3.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 60%。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1 09:00至2024-08-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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