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二十一条 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建设和生产需要时,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调查和勘探,收集相关地质资料,重点调查煤矿内或周边煤矿开采情况,并将老窑、采空区标绘在采掘(剥)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等相关图件上。
第二十二条 第一项原勘探程度不足,或遗留有瓦斯地质、水文地质或重大工程地质等问题的应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根据上级公司安排,计划在井田东北部、东南部施工三个地质钻孔。
2.2 采购范围:地质补充勘探钻孔,详见采购需求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30天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1、成果应附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人员和参与人员签名,并装订成册,封面美观大方。
2、成果附报告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成果根据现行文件要求进行报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地质勘探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7-31 17:30至2024-8-5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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