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当前,我厂#1机组和#2机组净烟气测量设备采用美国热电和杭州泽天监测设备,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和《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端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环监控函﹝2017﹞274号)的要求和晋环规﹝2024﹞2号文件要求,需进行烟囱、临时排口、净烟气CEMS系统的日常巡检消缺、定期维护校准、数据存储传输、运行维护记录和运行维护期间全部标准气体的配备等工作,并将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报。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烟气在线连续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三年,从2024年10月15日至2027年10月14日止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单机容量300MW以上的发电企业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的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里没有机组容量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其他机组容量相关证明文件);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7月31日 17:30至2024年8月5日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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