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含卫生保洁、环境维护及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管理及会场会务服务管理,其他相关服务及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每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考核分数年平均低于90分不得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供应商)信用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中小企业声明函等
4.联合体协议(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8-22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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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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