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高速运管员工交通车租赁项目(北环、南中、化龙片区)。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514.7079万元。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五)项目类别:服务类。
(六)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八)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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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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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速运管员工交通车租赁(北环、南中、化龙片区) |
1项 |
(九)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十)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十一)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如果同一公司同时出现总公司、分支机构等多个投标人投标,则按照总公司、分支机构的管辖顺序依次优先接受投标登记(总公司申请投标登记,则其他分支机构投标登记无效;省分支机构申请投标登记,则市、区分支机构投标登记无效;市分支机构申请投标登记,则区分支机构投标登记无效)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资格声明》)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资格审查时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截止日于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有效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投标时提供扫描件)或承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投标时提供承诺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扫描件。
(三)已办理登记手续的投标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7日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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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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