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邻发改[2022]543号;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批复,邻发改[2023]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劵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邻水县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邻水县城区;
2.2建设规模:邻水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小型停车场15个,提升改造停车场11个,改建停车位12000个,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监控系统,配置充电桩,配套建设排水管网、向导指示标志、智慧广告位等基础设施。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配套古邻大道改造工程—花岗石砖材料采购标段和配套古邻大道改造工程—防裂贴、现状沥青路面铣刨、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标段。本次招标为配套古邻大道改造工程—防裂贴、现状沥青路面铣刨、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标段;
2.4本次招标内容及规模:采购防裂贴、现状沥青路面铣刨、沥青混凝土材料,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时为暂定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所需调整供货数量,中标单位应按招标人要求执行,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合同单价、实际采购数量进行据实结算;
2.5交货地点:邻水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30日历天,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不少于500万元的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1日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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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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