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拓展区五彩道景观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C050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江市益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江市益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九十九溪田园风光片区中部,九十九溪南侧;
2.2规模:本项目全长约7508米,总面积约97650㎡。建设内容包括绿道工程系统、驳岸工程、桥梁工程及电气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4136.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32.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8.07万元,基本预备费306.43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具体设计、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4招标范围: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拓展区五彩道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全部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2.4.1设计范围包含不限于:经批准的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内容包含绿道工程系统、驳岸工程、桥梁工程及电气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2.4.2施工范围:以专家评审通过及施工图审查(若需)合格后的图纸为准。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若需)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述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且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该企业信息,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
3.2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应具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项目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DB、EPC)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6日9时00分00秒至2019年12月1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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