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医院房屋鉴定检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BH
二、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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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项目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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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鉴定检测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并出具鉴定书 |
49万元 |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8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资质查询截图)。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4. 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人民币/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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