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柱状颗粒活性炭采购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4项目预算:采购预算约772万元。
二、招标内容
2.1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柱状颗粒活性炭采购,包括生产制造、运输、保险、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装卸、搬运、保管、指导、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及相关的一切手续。活性炭装卸、存放所用耗材如木质托盘、防雨篷布等由供应商免费提供。
2.2是否定点采购:否
2.3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3.3所投产品具有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86万元的活性炭供货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对应金额的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销售合同无法体现销售金额的,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业主证明、发票三者金额不一致时,以金额最小的为准);
3.5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8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标段的投标;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50000.00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8.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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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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