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第********号)(详见附件)。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视为送达。地址###市拱###路303号2幢206室特此公告###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局2024年7月29日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浙江###市政园****公司).docx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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