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岗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请登录)
1.4招标人: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北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标准化厂房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C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CGZ01631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岗集镇
2.6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5.98亩,总建筑面积约45928.62平方米。位于长丰县岗集镇,南至外环西路,西至岗集镇工业社区,东至合肥安运物流有限公司家电仓储基地。项目因胡庙路分隔为东西两地块。建设内容为标准化生产厂房、物流仓库、研发楼、办公楼、动力中心、门卫等;建设园区配套道路及地面硬化铺装、给排水、消防、安全、环保、环卫、绿化等配套公用工程,属于工程设计加施工工程总承包。
2.7 合同估算价:14906.66万元
2.8 计划工期: 33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为标准化生产厂房、物流仓库、研发楼、办公楼、动力中心、门卫等;建设园区配套道路及地面硬化铺装、给排水、消防、安全、环保、环卫、绿化等配套公用工程。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施工资质要求:
(1)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2024年08月21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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