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天津三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拟就天津地铁3号线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内容
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等最新等保2.0标准规范,在不影响系统业务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协助开展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的定级备案工作;对上述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出具测评报告,进行等级保护差距分析,出具差距分析报告,提供整改方案,确保上述系统经过安全建设整改后可顺利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本次比选项目最高限价:16万元。
2 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比选申请人须安排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授权代理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3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5比选申请人须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相关业绩;
2.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2.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时间,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
2.8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被天津三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库的比选申请人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参加。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1.1 报名方式
(请登录)
1.2 报名时间:2024年7月 31日至2024年8月6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