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标的物为满足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统称“采购方”)某态势感知系统硬件采购服务项目建设需求,采购内容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终端设备等。
1.2采购内容:本次所购买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终端等设备以及相关设备的实施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2.2交货期:预计2027年1月1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交付;本项目预计分为八个批次完成交付,第一批设备到货于合同签订后25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交付(设备具体范围按用户要求另行约定),后续到货按甲方订单下达之日起25个自然日内完成该批次设备交付。
1.3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标段划分:单一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质保期:乙方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提供起建设期4.5年内硬件设备的免费质保服务,以及建设期最终用户验收后免费1年的硬件维护。
1.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港币25,067,400.00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扫描件。如为企业,审计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公章和审计人员的有效执业印章,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如为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书面承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 投标人未处于政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方的供应商负面清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2.6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中须包含本项目所投核心产品:防火墙(A2.1、A2.2、A2.3)、KVM扩展器(A3.3)、本地处理单元(A4.4.2)、船舶工作站(A4.4.3)、船舶存储服务器(A4.4.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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